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(記者 張曉松)中央出台關於改進工作作風、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兩年來,全國已累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62404起,82533人受到處理,其中23259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。 
      在被查處的人員中,因違反工作紀律受到處理的人數最多,達到38135人,占到將近一半;此外,因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、公款旅游、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、庸懶散等問題受到處理的人數也達到了四位數以上。
  在受到處理的幹部中,鄉科級人數最多,達到78767人,縣處級3500人,地廳級264人;此外,還有2名省部級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。
  針對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來的頂風違紀行為,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查處後及時通報、曝光,起到了強大的警示震懾作用。截至目前,中央紀委已先後8次對4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曝光;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監察廳(局)280次下發通報,曝光了156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。
  2012年12月4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改進工作作風、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。從改進調查研究和警衛工作到規範出訪活動,從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到厲行勤儉節約,從壓縮新聞報道、嚴格文稿發表到切實改進文風,八項規定涉及方方面面,規定詳細具體,令人耳目一新。  (原標題:八項規定實施兩年8萬多人受處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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